一言不合就“诉讼”,企业赢了谁?
发布日期:Aug 23, 2017
企业与媒体建立关系的最初目的就是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宣传推广公司的品牌及产品,但是并非所有的合作都是顺利的,甚至有时还会对簿公堂,7月份就发生了四起,而且这些企业里估值最弱的也是估值数十亿的巨头。但是不管最终如何判决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不利的。
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人人发声,人人皆媒体的新媒体时代,这样的媒体环境是不可控的,会有不同的声音,而企业公关人甚至是企业领导人在看到企业负面消息的时候的第一种想法就是“删掉”,北京活动策划公司公关部的同事就经常接到这里的业务,已是见怪不怪。对于一些棘手的自媒体,企业无法建立起有效的沟通,“诉讼”就成了最快捷高效的手段。
企业这种“杀一儆百”的做法并不可取,首先这样的做法会给其他媒体“霸道”的印象,影响后续的合作,说明企业没有包容度,对于品牌形象百害而无一利,其次如果输掉了诉讼,岂不自证负面新闻,就像2016年的途牛网。
企业需要通过正确的公关形式引导自媒体,对于这种棘手自媒体,与之交恶并不可取。有的企业也会收购一些媒体,为自己发声,但是这种做法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就像阿里前段时间的新闻,媒体大鳄控制言论等等。企业不如把诉讼的精力投入技术研发和产品改进,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
媒体需要做的就是坚持信息与真实的数据,特别是自媒体,既然要做一个内容平台,坚持内容的准确、有营养,不做网络喷子,共创良好媒体环境,这样企业和媒体才能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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